2008年2月28日星期四

人生的無奈(上)

人常會感到無奈。本來覺得事情應該會發展得很好,但慢慢到因為感受到事情卻不太可能的時候,人總會感到無能為力的無奈感。

在這篇,先談談選工作的無奈。

誰不想自己做的工作是自己喜歡做的?我想如果問十個人,九個人都會回答想做自己喜歡的工作,而不想只為賺取生活所需而工作。剩下的那個人,大概根本沒有什麼想做的工作,為了生活只好死死氣地工作。

老實說,那九個人絕對可以以自己的興趣作為自己的工作,問題是,大部份的都不能以這樣的工作賺取到足夠的生活所需,至少在香港的情況是這樣。在香港這樣的拜金社會,如果你賺的錢不多,甚至連生活都不夠的話,會感到很大的社會壓力。父母會問你為什麼有條件去選一些賺更多錢的工作,但偏偏去選這種不賺錢的興趣作為工作。有時親戚們的冷言冷語才最令人感到無奈和氣憤。一年一度的新年總會去親友家拜年,例行的問題就是現在在做什麼。如果聽到你在做十分流行和賺錢的工作,便會和你言談甚歡;如果你的工作並不什樣賺錢和流行的,他們就對你冷嘲熱諷一番。彷徘有著條件而不去做賺錢的工作是罪。這樣的壓力可不小,特別是如果身邊很多以上談到的那種親戚的話。

就算最終,他們選擇了興趣作為本業,慢慢亦會感到一點點的失落感。這種失落感是由於現實和理想的落差。從前剛剛有了興趣的時候,總想著自己一定會以興趣作為自己的本業,就算賺的錢不多也沒有什麼所謂。可是慢慢進入真正工作的階段時,才發現自己以前對興趣的想法和真實的工作其實是非常之不同的。在這個複雜的社會,並不是一個人的社會。你真正想做的未必能被社會所接受,雖然本業是你所感興趣的行業,最後你只是被迫做與自己興趣或想法不盡同的事。

可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令自己快樂的,又可以賺取到足夠生活所需的人,真的是少之又少。但是你又真的甘心去放棄嗎?

雖然是很無奈,但是,有時回到原點,回想一下以前自己還很單純,還未被複雜的社會洗刷過的那時候,自己天真的想法,自己喜歡做這事的原因,也許能有一點幫助,帶給你一點有推動力,繼續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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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

人生如遊戲

「人生本身是一場掙扎,要不斷克服困難,改善自己的處境,才有成功感。」今天 am730 中施永青的專欄寫道。雖然施永青本意並不是想寫我這個題目,但是這句卻十分適合我想要說的,所以在此引用。

我想其實大家都會有聽聞過「人生如遊戲」,但其實是何解呢?這篇就討論一下。

或者會有人這樣理解:人生中玩樂是最重要的。從玩樂中可以得到快樂。我們做什麼,其實最重要的是快樂,而很大部份都可以由玩樂得到。

由我看,這個定義其實太狹義了。有很多人其實都沒辦法去玩樂,可能是沒有時間,可能是沒有足夠的金錢去玩他們覺得好玩的事。那麼這種人就不可能快樂了嗎?不可能吧。

先談談什麼是遊戲。遊戲實在有太多種,但最接近人生的大概是角色扮演遊戲(RPG)。玩家代表遊戲中的一個角色。從一開始什麼都不會,慢慢學習技能,魔法等,最後把強敵打敗。完成遊戲了,就很滿足的說。

請重看一下本文一開始引用的句子,是不是很像?

除了 RPG,人們也喜歡競爭性的遊戲,例如格鬥。誰的技術好,誰的本領高,誰就能勝出,但有時需要點運氣。將「網站」比擬為「遊戲」,為2008年美國網路新風潮?這篇文章就寫道,其實在 Web 2.0 的網絡世界中,人們不知不覺的在參與競爭性遊戲。這類網站的受歡迎程度可以理解為人們都十分喜歡參與這類遊戲,例如自己的 YouTube Video 有高人次瀏覽,在 Facebook 中比較誰多朋友等等。

以上講道,整個人生,或者只是網絡生活,都大概有一種遊戲的形式。這是人們愛玩的心理。其實只要把這種心理放在不同的事上,便能使人對某事或物感興趣,從而找到目標和想做的事。

因此,請不要狹義的認為遊戲只是普通的遊戲玩物,你的人生可以是遊戲,你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是遊戲,只要你認真的對待,培養興趣的話,努力去「玩」,再加一點點運氣,或者你就能「爆機」了。就算是中途輸了,只有還有機會 Restart 的話,你還可以繼續你的「遊戲」。

人生如遊戲,其實我們都愛玩。

PS:
1) 不要跟我說視殺人如遊戲,或者玩愛情遊戲的男女生。這是態度和價值觀的問題。你覺得這種事是不可寬恕的,但在某些人眼中視為很平常,特別是那些變態的人(對應殺人如遊戲的心理)和花心的男女(對應玩愛情遊戲的人)。只要你沒有這種心態,那便 OK 了。如果其他人有這種心態和價值觀,那便是另一個話題了。

2) 其實這篇是呼應之前一篇文章----中的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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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6日星期六

網絡瀏覽器

老實說,我是火狐 (Firefox, Fx) 的忠實粉絲。但在這篇中,我並不是想推介火狐給大家,我反而想談談使用者為什麼會喜愛選用某一個網絡瀏覽器及所謂的瀏覽器之戰。

瀏覽器之戰這名字,不是我改的。這個「戰爭」是從 Microsoft 的 Internet Explorer (IE) 和 Netscape 的 Navigator 開始,到後來的 IE 和 Fx 之爭。其實現在開發瀏覽器是不能賣錢的,但是如果在瀏覽器的市場佔有率較高的話,那在這個可能會對瀏覽器開發者帶來一定的好處。例如該開發者便可以強加一套自己設計的網絡語言,從而賺取回報。

我想大家都知道,瀏覽器的市場一直都是 Microsoft 的天下,曾幾何時 IE 的佔有率是 95%,到最近火狐的興起,IE 的佔有率也有 75%。這樣高的佔有率其實對使用者沒有什麼好處,因為少了競爭,自然就少了進步,得益的最終不是使用者。

其實使用者會要求一個什麼樣的瀏覽器?我想到以下的一些特點:

  • 方便使用-這個也許是所有網民最關心的事。有一個好的瀏覽器便可以更流暢的去瀏覽網頁。最好就有著很多不同的功能,例如分頁、記事簿,而且最好可以由使用者自己決定安不安裝。
  • 速度快-這是很重要的,網民都會喜歡一個只要用一半時間去顯示網頁的瀏覽器,多於一個「Load 十年都未 Load 到既 Borwser」。
  • 安全-網絡上實在有太多病毒,木馬,釣魚網站等不安全的東西,使用者一不小心便會中招。
  • 合乎網頁標準-這個可能不是大部份瀏覽器使用者所關心的事,網民所關心的只有這個瀏覽器能不能正常顯示他要看的網頁,如果不能的話,該瀏覽器該就不是好的瀏覽器。可能,這些人都不知道,其實網頁是有標準的,不能正常顯示網頁有兩個原因,一是該網頁不乎合標準,另一是瀏覽器不乎合標準。簡單的一說,只要瀏覽器和網頁都乎合標準,而不是瀏覽器開發者所設的一套不相容的標準,那基本上所有網頁都能正常顯示的。
所謂的瀏覽器之爭,慢慢的就演變為爭論那個是最好的瀏覽器。人們常常都用以上四點去爭論那個才是最好的瀏覽器。其實我就覺得十分無謂,競爭的本義是推動進步,不是去爭誰是第一。

自從火狐推出以後,愈來愈多人使用火狐。有人說火狐比較安全,又可以安裝很多不同的插件,使用起來得心應手。其實如果有人比較過現在的瀏覽器,其實功能方面都差不多。由於競爭的關係,功能方面一定要做到人有我有。以前主流的瀏覽器都很少有 Tab 這個功能,自從火狐多人使用後,現在幾乎每個瀏覽器都加了這個功能了。

合乎網頁標準這個實在是沒有什麼好比的,每個瀏覽器都一定要合乎這一條,不然的話,網頁是不能正常顯示的。速度快慢很在乎使用者想要多少的功能,如果瀏覽器的功能很多,使用起來就可能會慢一點了,大概就只能在這兩中取捨。至於安全性方面,我可以說,沒有一個瀏覽器是最好的。程式一定會有漏洞和臭蟲,但如果一旦發現了漏洞和臭蟲便很快修補的話,大概都是會很安全的。

那款瀏覽器是最好的?這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各瀏覽器互相競爭,互相進步,最終得益的,就會是我們這些瀏覽器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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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1日星期一

重新上路

良久沒有寫 Blog。

不是沒有題材寫,只是想寫得很好很好,想著想著,覺得寫得好很難,所以連下筆都懶了。

就以上篇為例,其實我真的是想了良久才寫下來。而且一寫就很多字。不知到為什麼,之前總是覺得到寫到那麼多字才算好,才算完整,才可以面世給人看。

寫不下的原因還有看到一些很專業的文章。有時真是不知道為什麼那些人有那麼多時間去寫得這樣的詳細。我有點被比下去的感覺,寫不出那樣的文章,還是不要出來獻醜了。

直到最近,好像想通了。其實不一定要寫得那樣的鉅細無遺,況且我所有的時間根本不容許我這樣做。最近也看到了一篇如果寫 Blog 的技術文章,其實不一定要寫得很長篇大論。如果短短百多字就能表逹自己所想,那何必要花幾倍的字數去解釋呢?而且讀者也會因為作者長篇大論而感到煩厭,少了瀏覽自己的 Blog。

我想我要訂下一些寫 Blog 的規則吧:第一,文章要盡量簡潔,每篇都盡量在數百字之內,大概可以在五至十分鐘內讀完;第二,如果有論點未寫完,可以分開數篇來寫,列明篇號。

好吧!希望以後能寫些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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